来源:
                  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
级别: 三级文物
                
              级别: 三级文物
该件文物为印度尼西亚华侨妇女界赠送给宋庆龄的“女界之光”锦旗,锦旗红底黄边,中央书“女界之光”四个大字,右侧书“中央人民政府宋庆龄副主席 留念”,左侧有“印尼华侨妇女界敬赠”字样。
1956年8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宋庆龄,应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苏加诺和印度尼西亚政府的邀请抵达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访问。访问期间,宋庆龄接见了来自印度尼西亚各地的华侨代表,并高度赞扬了华侨的爱国主义精神。
 
        
       
            
             
             
            
             
             
           
             
              

 
                        



 
    


 
         
        

